卫生 2.1 环境卫生 2.1.1 动物园应定期大扫除,及时清运垃圾粪便,创造清洁卫生的园容,保障动物、游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2.1.2 展览厅、笼舍及笼舍内的设施,应定期清扫,不积留污垢。 2.1.3 动物的褥草、垫褥等用品应经常清理,保持整洁干燥。 2.2 饲料卫生 2.2.1 严禁在疫区采集饲草和肉类饲料。主管兽医、技术人员和饲养员应经常检查饲料及配制的卫生质量。 2.2.2 动物饲料不得与有毒药品同处存放。 2.2.3 饲料室的设备、工具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每天实行全面预防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2.3 用具卫生 2.3.1 笼舍环境的清扫工具应与笼舍内的清扫工具分开,珍贵动物应有专用清扫工具。清扫工具用后立即冲洗。 2.3.2 料槽、水槽应经常洗刷,食具使用前后应清洗、消毒。 2.3.3 饲料和动物运输工具,使用前后都应清扫干净。 2.4 人员卫生 2.4.1 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传染病患者在痊愈前不得担任饲料加工和饲养动物的工作。 2.4.2 工作人员上班应穿工作服,并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在动物疫病护理期间,工作服必须专用,并定期消毒。 2.4.3 笼舍内不得吐痰、吸烟、喧哗。工作人员在动物疫病护理中,必须用消毒液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