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钻探
7.2.1 钻探方法可根据岩土类别,水样、土样采取,原位测试和地下水观测等要求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工程的特点、设计要求及地质情况可采用回转、冲击、振动等钻探方法。
2钻探应根据单孔技术要求进行。
3鉴别地层及天然湿度的钻孔或需分层观测地下水位和采取水样时,应进行干钻。
4钻探的回次进尺,应在保证获得准确地质资料的前提下,根据地层条件和钻头长度确定:在粘性土及粉土层中钻进时不超过钻头或管钻的长度;在砂土及碎石土中钻进时,应控制其进尺,以确保分层与描述的要求;在岩石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心管净空长度,必要时可限制回次进尺或回次时间。
7.2.2 钻孔直径应依据钻探目的和用途确定。
7.2.3 钻进深度、岩土分层界面深度、地下水位量测允许误差为±20mm。
7.2.4 岩芯采取率,应符合勘察设计任务要求,当需确定岩石质量指标(RQD)时,应采用75mm口径(N型)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
7.2.5 对重要的钻孔,应妥善保存岩芯、土样,分段拍摄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