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
6.0.1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宜采用下列方法:
1根据任务要求对已有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编写纲要。必要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实地踏勘。
2对线路所处第四系覆盖地段,宜先使用物探方法进行探测,对解释成果应选择性地进行验证,并应提供实测地质剖面和必要的岩土测试资料。
3基岩裸露、半裸露区,宜采用路线地质追索法与横空法相结合进行调查与测绘,必要时可进行适量的勘探与测试。
4地质复杂,宜采用填图的方法进行。当地质条件简单或既有地质资料比较充分时,可采用编图方法进行。编图地段应有剖面总数1/3的实测地质剖面。
5对线路设计与施工有重要影响的地质问题,设专题进行研究。
6.0.2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规划的线路、附属建(构)筑物及其邻近地段开展工作。
2以线路中线向两侧扩展宽度:车站、弯道不应少于100m,直线段不应少于50m。
3为满足线路方案比选和附属建(构)筑物选址的需要所确定的地段,以及因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所能影响的范围。
4为研究和解决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不良工程地质和特殊地质,所扩展的范围。
5受断裂构造、地下富水区、放射性矿体、污染土以及地下类似工程等因素的影响对线路的稳定性、适宜性产生直接或潜在的危害的地段,或建筑物的基础已影响线路的合理埋深时的地段。
6当需要比较两岩工程地质条件时确定的范围。
7当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所确定的扩大调查与测绘的范围。
6.0.3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宜包括下列内容:
1研究地貌的基本特征,划分地貌基本成因类型和成因形态类型,分析其与基底岩性和新构造运动的关系。
2调查可液化土层及新、老堆积土、特殊土工程地质特征。3岩层、岩体的岩性特征,宜按其成因、岩体结构的不同,划分地质单元体,了解岩石风化程度、岩石坚固程度。
4调查构造类型、形态、产状、分布规律。对断裂、节理构造进行分类,确定主要结构面的走向与线路夹角的关系。
5对主干断裂、强烈破碎带,宜进行适量的勘探与测试,调查软弱结构面的形态、规模、物质组成、地下水软化作用对隧道围岩稳定性的危害程度。
6调查地表水及河床演变历史,搜集主要河流的最高洪水位、流速、流量、淹没范围等。调查地下水类型、基本特征、补给来源和排泄条件,以及地下水动态变化与地表水系的联系。评价地下水对混凝土和钢结构有无腐蚀性。
7调查岩溶、滑坡、崩塌、岸边冲刷、地下古河道、暗浜、含沼气地层等不浪地质现象的形成、形态、规模、分布、发展趋势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8根据地震基本烈度区划资料,调查历史地震活动状况,划分对工程建设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的地段。
9调查线路及其邻近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地面沉降的范围、原因及其发展趋势。
10调查线路及其周边建(构)筑物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并对场地稳定性作出评价。
11当线路通过采空区,以搜集资料、调查访问为主。圈定已施工的采空区和设计采空区的范围,了解其规模、洞室埋深以及上覆岩土层的稳定性,可进行物探测试和钻探验证。
12调查线路不同地段的土石成分和可挖性等级。
13搜集当地水文、气象、植被及土的冻结深度资料。
6.0.4 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和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绘用图比例尺选用比是终成果图大一级的线路地形图作底图,在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选用1∶1000~1∶2000;初步勘察阶段或详细勘察阶段选用1∶500~1∶1000;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适当放大比例尺。
2在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地层单位划分到“阶”或“组”;岩体年代单位划分到“期”;初步勘察阶段或详细勘察阶段均划分到“段”。第四系应划分不同的成因类型,时代应划分到“统”。
3地质界线、地质观察点测绘在图面上的位置误差,不应大于图面比例尺2mm。
4地质单元体在图上的宽度等于或大于2mm时,均应在图上表示。有特殊意义或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地质单元体,在图面上宽度小地2mm时,应采用超比例尺方法适当扩大标示并加注明。
6.0.5 地质观察点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地质观察点应布置在不同类型的地质界线上,在不良地质现象和特殊地质分布地段内,应有适量的地质观察点。
2地质观察点应利用岩石露头。当岩石出露稀少时,应布置一定数量的勘探点。
3地质观察点密度应根据技术要求、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成图比例尺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密度应能控制不同类型地质界线和地质单元体的变化。
6.0.6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原始资料应准确可靠、图文相符。对工程设计、施工有影响的工程地质现象,应拍彩色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6.0.7 可按车站、区间或以地质单元体为单位,选择有代表性的岩芯妥善保存,并拍彩色照片及说明。
6.0.8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提交的主要成果应包括全线实际材料图、工程地质分区图、隧道围岩分类平面图、线路纵横地质剖面图、岩土测试成果一览表、照片及综合工程地质资料、调查与测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