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可行性研究阶段

5.2.1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调查和搜集有关勘察资料,必要时可适当进行勘探工作。

5.2.2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前应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提出的勘察任务书、制定工作计划。

2应搜集区域性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地震、地貌、地下水动态、古河道等有关资料以及物探资料和有关图片(卫片、航片)。

3应调查研究沿线重要及高大建筑物的地基资料,沿线岩土工程施工经验。

4每个车站、区间、每个地貌单元应有勘探资料。

5对地下水动态进行长期观测时可布置一定数量的观测孔。

6评价比选方案。

5.2.3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提交下列文件:

1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钻孔平面位置图。

3工程地质纵剖面图。

4必要的测试资料及附图、附表。

5复杂地段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市政环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