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参数确定

16.2.1 确定岩土参数时,应按下列内容评价其可靠性和适宜性:

1取样、试验操作等因素对测试成果的影响。

2采用的测试方法及取值标准。

3测试方法与分析评价方法的配套性。

4必要时采用多种方法测试,进行分析比较。

16.2.2 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应按岩土单元、区段和层位分别统计,对主要参数应按 下列公式 计算其平均值fm、标准差σf及变异系数δ:

16.2.3 勘察报告应提供岩土参数的平均值,最小值、最大值、标
准差、变异系数及子样数。当子样数少于10个时,附属建筑及中、小型桥少于6个时,可不提供标准差和变异系数,表示岩土性状的物理性指标及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的变形指标,可采用平均值;当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强度或稳定时,可用标准值及设计值。标准值fk及设计值f
d要按 下列公式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