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路基勘察
15.2.1 路基勘察应包括路基、高路堤、深路堑及支挡建筑物。
15.2.2 路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地层结构、土、石性质、岩层产状、风化程度及水文地质特征;分段划分土、石可挖性等级;确定路堑边坡坡度;评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
2工程地质纵剖面、横剖面上的勘探点,其数量与深度应满足设计需要。
3应分段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15.2.3 高路堤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基底地层结构,土、石性质,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查明不利倾向的软弱夹层,并应评价其稳定性。
2调查地表水汇水面积及地下水活动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3查明基底和斜坡稳定性,地质复杂地区应布置横剖面。
4应分段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并应提供验算基底稳定性的技术参数。
5应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15.2.4 深路堑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地貌、植被、不良地质现象和特殊地质问题。调查沿线天然边坡、人工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
2岩质边坡应查明岩层性质、厚度、成因、节理、裂隙、断层、软弱夹层的分布、风化破碎程度;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及充填物。
3松散地层边坡应查明土层厚度、地层结构、成因类型、密实程度及下伏基岩面形态和坡度。
4查明地下水类型、水位、水压、水量、补给和动态变化。评价岩土透水性及地下水出露情况对路堑边坡及地基稳定性的影响。
5进行岩土物理力学试验和软弱面抗剪试验,提供边坡稳定性计算参数。
6提出边坡最优开挖坡形和排水措施,边坡坡度允许值应按本规范第12章表12.2.1/1、表12.2.1/2的规定执行。
7调查雨期、暴雨量及雨水对坡面、坡脚的冲刷和地震对坡体稳定性的影响。
8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50m,遇有软弱夹层或不利结构面时,勘探点可适当加密。孔深应探明软弱层厚度及软弱结构面产状,且应穿过潜在滑动面并深入稳定地层内2~3m。
15.2.5 支挡建筑物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支挡地段地貌、地质及不良地质现象和特殊地质问题,判定其稳定状态。
2查明基底的地层结构及岩土性质,提供地基承载力。对路堑挡土墙应提供墙后岩土物理力学指标。
3查明支挡地段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支挡建筑物的影响,提出处理地下水措施,并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4查明地基与被支挡岩土体的地质条件,按其复杂程度可适当增减勘探孔,但不得少于3个,孔深应穿过潜在滑动面并深入稳定地层内2~3m。
15.2.6 路基工程勘察资料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6章有关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地质说明。
21∶500~1∶2000工程地质平面图。
3工程地质纵剖面、横剖面图。
4支挡建筑物、墙址工程地质图。
5勘探、测试资料。 15.2.4深路堑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