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土体加固

14.3.1 土体加固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4.1.3条的规定外,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查明造成隧道或地面建筑过大不均匀沉降的软弱土层以及坚硬土层的分布规律、厚度变化。

2应取土样做室内试验并进行原位测试,必要时可进行载荷试验。

3查明地下水位、水量及含水层层位,并测定土层的渗透性、水压。

4当隧道周围和建筑物基底下有湿陷性土时,应查明湿陷性土层分布,提供判定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的湿陷系数与自重湿陷系数,并就消除湿陷性土的范围、措施和方法提出建议。

5当隧道周围和建筑物基底下为可液化土层时,应查明可液化土层的厚度与分布,提供液化指数,对液化等级作出评价,并提出抗液化措施的建议。

6对深基坑边坡支护加固工程,勘察时应查明坑壁和坑底软弱土层、粉细砂层分布情况,提供各土层的有关技术参数,并应经过边坡、坑底土的稳定性验算后,对支护方案以及施工监测项目提出建议。

14.3.2 基坑底部土体有可能发生隆起失稳时,应进行坑底土的稳定验算,计算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

14.3.3 土体加固方法应根据本规范附录K提出建议。

14.3.4 基坑支护方法,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施工场地条件、坑
壁与坑底土质情况确定。

14.3.5 对于深基坑支护工程,必要时可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围护结构刚度和支撑体系的稳定性,适当加深围护墙2对坑内外土体进行注浆或深层搅拌加固,提高土的抗剪强度,增加土体抗力。

3坑内外形成有效的止水幕墙,护墙有渗漏应及时堵漏。

4基坑内分层、分段对称挖土和边支撑边挖土。

5在砂土中应有效地控制地下水的水力梯度防止发生管涌或流砂。

6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及时浇注素混凝土垫层。 或围护桩的入土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