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加固工程勘察
14.1一般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隧道围岩的整体支护或局部加固补强;地下铁道、轻轨交通的线路、车站及地面建(构)筑物地基的加固处理;受施工影响的既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地基的加固托换,以及基坑开挖时边坡支护或坑底土处理等的勘察。
14.1.2 岩土加固工程勘察应配合设计和施工解决下列工程问题:
1对隧道的围岩进行初期支护,使围岩在施工开挖期间保持稳定。
2增强地基土的强度。
3湿陷性土地基的浸水湿陷。
4地震和动载作用下地基土产生液化或震陷。
5构筑物承受不均匀荷载造成不均匀变形和过大的结构内力。
6由于隐伏的基岩滑坡、沟床内泥石流,以及其它不良地质现象引起的桥涵变形。
7由于地下施工引起地面、建(构)筑物或市政管线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或破坏。
8基坑发生潜蚀、涌砂和基底粘性土被冲破或隆起以及边坡失稳。
9暗挖法隧道出现的涌砂、涌水或坍塌。
10采用矿山法施工的隧道,不良地质条件造成的围岩失稳。
11采用盾构法施工的隧道,因遇灵敏度高、软弱粘性土层,透水性强的松散砂质土层或含承压水的砂土层,造成的施工开挖面的失稳。
12隧道在竣工后渗水,造成的结构开裂或地面下沉。
14.1.3 岩土加固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搜集和分析已有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必要时可进行补充勘察,并应提供稳定或变形分析以及加固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
2在既有建筑物下进行加固时,应详细调查既有建筑物结构、基础类型、埋深以及地基土等情况,搜集被加固建筑物竣工后沉降或变形观测资料。
3配合设计进行围岩、边坡或坑底土的稳定性验算以及有关的变形计算,对稳定性和变形量作出评价。
4搜集和了解本地区工程加固处理的经验,根据场地地质条件以及稳定和变形分析结果,经过方案比较,提出加固处理的范围以及方案的建议。
5当场地条件复杂时,可对所选择的加固方法,在施工现场进行试验。
6分析和评价加固处理给周围环境及邻近建筑物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减少影响的建议。
7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围岩、边坡、坑底或开挖面坍塌失稳等,根据施工条件提出辅助施工加固措施的建议。
8对加固处理效果检验和监测提出建议。
14.1.4 拟加固的围岩、深基坑坑壁或进行托换的建筑物等,应在加固处理前埋设观测点,开始对加固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控量测,必要时应进行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