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调查与评价

8.2.1 应调查历年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和回灌水位,且分层查明地下水位、水量及含水层层位、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和补给条件,测定有关地层的渗透性,并应按下列内容评价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

1评价施工采取降、排水措施可能引起的两侧建筑物变形、市政道路的下沉、塌陷、地下水动态的变化和地下管线及和种设施的变形等不利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

2基坑下有承压水含水层时,评价承压水头对基坑稳定性的影响。

3线路通过含水粉细砂、粉土层时,评价开挖引起潜蚀、流砂、涌土的可能性。

4评价地下水对岩土的软化、崩解、湿陷、潜蚀等有害作用,必要时建议进行抗浮验算。

5调查沿线人防工程、人工洞室的充水情况,评价对基坑及隧道的影响。

6评价地下水对支挡构筑物、路堑、边坡及路基稳定性的影响。

8.2.2 对有关含水层,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评价地下水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