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跨越线路的建筑物测绘
6.4.1 跨越线路的建筑物应包括天桥、立交桥、栈桥和架空管线等。
6.4.2 跨线建筑物的测绘宜采用解析法,并应按本规范第6.1.4条的规定测量建筑物墙角或建筑物轴线点的坐标和高程。
6.4.3 架空管线的平面位置可通过测定其支架、杆、塔等支承物体的位置进行推算,也可采用测角交会法测定,并应计算管线与线路中线的交角。
6.4.4 桥梁和管线应测定其离地面的高度(净空高)。电缆、电线应加测与线路中线相交处的高程。
6.4.5 管线调查和细部测量方法应按本章第6.2节和第6.3节的规定执行。
6.4.6 在建筑物平面图、纵断面图上应标注高程、宽度和净空高等数据。
6.4.7 编制建筑物轴线点及细部点坐标、高程成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