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变形测量资料整理与信息反馈

17.5.1 变形测量信息采集、整理,宜用微机及其相关软件处理,并应建立变形测量信息数据库。

17.5.2 应结合施工和现场状况定期对变形测量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绘制隧道净空水平收敛、拱顶下沉、地表沉降、高架结构和建筑物变形测量的时态曲线图及其按本规范附录L图L.0.4绘制的变形与施工开挖工作面距离关系图。

17.5.3 应对变形前期的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分析,选择与实测数据拟合较好的函数进行处理,定期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变形观测的各种报表,并对变形趋势进行预测预报。

17.5.4 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当实测变形值大于允许变形值的1/3时要及时通报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17.5.5 每阶段变形测量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变形观测成果表。

2变形观测点位置图。

3变形体变形、应变、应力等物理量随时间、荷载变化的时态曲线图。

4变形分析预测、预报报告。

5变形观测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