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测量

17.1一般规定

17.1.1 变形测量应包括在工程施工和运营阶段自身建筑物、工程沿线变形区内地表建筑物、道路以及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的变形测量。

17.1.2 变形测量应包括如下内容:

1施工阶段支护、结构工程的变形测量。

2施工阶段沿线环境的变形测量。

3运营阶段线路、结构和环境的变形测量。

17.1.3 应根据地层岩土条件、埋深和结构特点、支护类型、开挖方式以及环境状况等因素统一制定变形测量方案,并按工程需要适时开展变形测量工作。

17.1.4 应根据变形体的特点,作业环境和观测精度要求可选择大地测量和近景摄影测量等方法,也可选择位移计、收敛计、测斜仪、沉降仪等物理仪器进行变形测量。

17.1.5 应按下列要求建立变形监测控制网:

1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的布设独立控制网;

2)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可采用三角网、导线网、边角网和视准轴线等形式,当采用视准轴线控制时,轴线上必须设立检核点;

3)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中的控制点应埋设在变形区外,按变形测量精度要求可建造具有强制对中器的观测墩,亦可采用对中误差小于0.5mm的光学对中装置。在变形观测中应定期对其稳定性进行检测。

2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宜采用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高程系统;

2)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可布设成闭合、附合或结点水准路线等形式;

3)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高程控制点不应少于3个,控制点可按本规范附录B图B.0.1、图B.0.2、图B.0.3埋设在变形区外的露头基岩、密实的砂卵石层或原状土层中,也可埋设在稳固建筑物的墙上。受条件限制时,在变形区内也可按本规范附录L图L.0.1埋设在地铁变形影响深度以下的深层金属管高程控制点。在变形观测中应定期对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测。

17.1.6 可按本规范附录L图L.0.2在变形体上能反出变形特征
的部位埋设变形观测点。变形观测点应埋设牢固并易于识别。易遭毁坏部位的变形观测点应加设保护装置。

17.1.7 变形测量的等级划分、精度要求和适用范围见 表17.1.7

17.1.8 变形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见 表17.1.8/1 表17.1.8/2

17.1.9 变形观测点施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位移变形点的点位中误差见本规范表17.1.7。

2垂直位移观测点的精度要求和主要测量方法见 表17.1.9

17.1.10 使用物理仪器进行变形监测,选用的仪器精度不应低于
进行同等变形测量的大地测量仪器精度,对变表点观测的各项测量精度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表17.1.7和表17.1.9的要求。

17.1.11 在变形观测过程中变形体发生显著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变形测量方案,实时进行变形监测。

17.1.12 地下、地上应同步进行变形测量和施工监控量测工作。

17.1.13 对每单元变形体进行变形测量时应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并应固定观测人员。

17.1.14 观测记录应附施工现状、荷载变化、地层岩土条件、气象
等情况的简单描述。

17.1.15 首次观测时应进行重复测量,取平均值作为初始值。中间观测值出现导常应及时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