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接触轨(三轨)、接触网安装测量
16.2.1 应根据线路中线以及接触轨(三轨)、接触网的设计图纸制定测量方案。
16.2.2 根据制定的测量方案,放样每一个接触轨(三轨)承台或接触网悬吊支架位置,对每个接触轨(三轨)、接触网应进行编号或注明里程,并汇编成表。
16.2.3 以附合水准测量方法测定隧道底板或高架线路上的每一个接触轨(三轨)承台中心的高程,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接触网悬吊支架高程,并将高程成果列于本规范第16.2.2条所述表格中。
16.2.4 接触轨(三轨)承台中心或接触网悬吊支架中心纵向允许误差应在±50mm之内,横向偏差应小于5mm,高程偏差应小于
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