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线路中线调整测量

14.2.1 以车站的施工控制导线点为依据,利用区间施工控制中线点组成附合导线,并应进行左右线的附合导线测量。中线点的间距,直线上平均为150m,曲线上除曲线元素点外不应小于60m。

14.2.2 对中线点组成的导线应采用Ⅱ级全站仪左右角各测二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较差应小于5″,测距往返各二测回,往返二测回平均值较差应小于7mm。

14.2.3 数据处理应采用严密平差,各相邻点间纵、横向中误差不
应超过下述限值:

1直线:纵向为±10mm;横向为±5mm。

2曲线:纵向为±5mm;曲线段小于60m时横向为±3mm,大于60m时横向为±5mm。

14.2.4 平差后的线路中线点应依据设计坐标进行归化改正。归化后对线路中线点各折角应进行检测,在直线上其与180°较差不应大于8″,曲线折角与相应的设计值较差,中线点间距小于60m时不应大于15″,中线点间距大于60m时,应在15″~8″之间。线路中线点检测合格后,应钻2深为5mm的小孔,并嵌入黄铜心标示点位。

14.2.5 利用车站控制水准点对区间水准点重新进行附合水准测量,其技术要求与施工控制水准测量相同。

14.2.6 隧道、高架线路与地面连接线的线路调整测量,应以隧道进洞点及其线路方向和高架线路起点及其线路方向为依据,进行地面线路方向、里程和高程的调整。测量采用的仪器、方法和精度与本规范第7.3节有关条款相同。

14.2.7 线路中线调整测量完成后,应按本规范附录J表J.0.3编制线路调整后的坐标、高程成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