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挖隧道施工测量
11.1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用于喷锚暗挖法和盾构法等施工测量,其主要工作是标定隧道的设计线路中线、里程和高程,指导隧道施工。
11.1.2 施工竖井、斜井的地面放样应采用双极坐标法进行,其放样中误差应在±10mm之内。
11.1.3 施工竖井、斜井竣工后应进行联系测量,联系测量的方法和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要求。
11.1.4 直线隧道施工测量,可在隧道的线路中线上或隧道中线上安装激光指向仪,指导隧道施工。盾构开挖隧道,可利用设置在盾构上的激光导向系统进行导向,也可采用陀螺仪导向系统进行导向。
11.1.5 隧道施工测量,应采用地下施工控制导线点和施工控制水准点逐次重复测量成果的加权平均值作为起算数据。隧道二衬结构施工测量,应采用相邻车站间区间隧道内进行过平差的地下附合施工控制导线点、附合施工控制水准点和经调整过的线路中线点的成果作为起算数据。隧道未贯通前进行二衬结构施工测量时,必须加强施工测量检核。
11.1.6 隧道贯通后应随即进行平面和高程贯通误差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