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苗培育 6.1 移植 6.1.1 1~2年生小苗必须移植,将其养成具有完整根系和一定干型、冠型的大苗。 速生树种移植1~2次,慢生树种移植2次以上后,即可定向培育出圃。 6.1.2 移植期以春季为主。在秋季移植落叶树时,应在苗木落叶后进行;雨季移植应以带土球移植为主。北方可于冬季带土球移植针叶树。 6.1.3 移植株行距依苗木生长需要而定,并要便于蓄力和机械操作。 6.1.4 苗木在掘、运、栽的过程中应尽量缩短时间,并分级栽植或予以假植。苗木栽植后应立即灌水。 6.2 修剪 6.2.1 苗木修剪方式因树种及培育目的而定。一般从自然树形为主,因树造型,轻量勤修,分枝均匀,冠幅丰满,干冠比例适宜。 a.乔木类:行道树苗木要求主干通直,主、侧枝分明,分枝点高1.8~2.0m,并逐年上移,直到规定干高为止;庭园观赏树苗的主干不宜太高,可养成多干型或曲干型等。 b.灌木类:枝叶茂密,主枝5~8支,并分布匀称。 c.针叶树类:养成全冠型或低干型者应保留主枝顶梢;顶梢不明显的树种宜养成多干型或几何型。 d.绿篱类: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定型修剪,出圃后拼装成绿篱。 e.地被、攀缘类:主蔓3~5支,分布均匀。 特殊造型苗木应分步骤修剪成型。 6.2.2 休眠期修剪以整型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修剪。 6.3 其它栽培技术措施 6.3.1 要加强灌溉、施肥、中耕、除草等技术措施,促使苗木健壮生长,达到预定指标。 6.3.2 要注意预防旱、涝、风、雹、严寒、酷热等自然灾害和人、畜的损伤提高苗木保存率。 6.3.3 合理间作、套种和补苗,提高土地利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