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地、施肥和轮作 3.1 整地 3.1.1 种植前应先整地,并达到以下标准: a.深翻土壤。翻耕深度繁殖区宜为25~30cm,栽培区为30cm以上。为耕作层较浅,应逐年加深。 b.修筑排灌沟。沟渠应按小区设计,结合畦床的设置进行修筑。 c.作畦。根据生产和操作需要,设置方形或长方形畦床,整平畦面。 d.土壤消毒。应定期进行土壤药物消毒。 3.1.2 生荒地和其他用地如用于育苗,应先浅耕灭茬,然后再翻耕;如有条件,可先种植一茬绿肥以提高地力。 3.2 施肥 3.2.1 苗圃应常年积肥,以积有机肥为主,广开肥源。 3.2.2 施肥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要逐步推广复合肥料。 3.2.3 基肥于翻地前施入,撒布均匀。追肥于苗木生长期施用,一般在生长初期以氮、磷为主,中期以氮为主,后期以磷、钾为主。应注意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的应用。 3.2.4 施肥要与改良土壤的理化性状相结合。带土球苗木出圃后应及时补回栽培土和有机肥。 3.3 轮作和休闲 3.3.1 为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育苗地应实行轮作和休闲制。 3.3.2 除互为病虫害寄主的种类外,其余苗木品种均可轮作。 3.3.3 土地瘠薄或有严重病虫害时,应深翻休闲。休闲地应种植绿肥;休闲期不得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