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用词及用语说明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有条件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4.条文中应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如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