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