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5〕203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发〔1984〕1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公安部负责主编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