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屋内外主要电气设备布置 第5.4.1条 升压变电站宜靠近厂房。开关站和主变压器分开布置时,主变压器应设在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室附近。变压器与厂房墙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1.2米;如变压器与厂房墙的净距小于5米时,在变压器外廓尺寸线以外3米范围内的墙壁上,不应开设门窗等孔洞。 第5.4.2条 6~10千伏的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内式成套高压开关柜,并宜布置在高压配电室内。高压配电室的窗户,应有防止鼠雀等小动物钻入及雨雪飘进室内的设施。 机组容量较小的水电站,其高压开关柜可布置在主机室内,并宜采用封闭式。 第5.4.3条 35千伏的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外式中型布置。当受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屋内式配电装置。 第5.4.4条 装机容量在2000千瓦及以上,且机组在两台及以上的厂房,宜设置控制室。严寒地区或机组噪声较大的厂房,装机容量虽小于2000千瓦,也可设置控制室。 第5.4.5条 控制室的位置,可布置在主厂房与升压变电站之间的厂房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便于运行和维护; 二、控制室地面高程宜与发电机层同一高程; 三、条件允许时,宜设置能从控制室了望机组的平台或窗口; 四、控制室面积应根据装机容量、机组台数及出线回路确定。 第5.4.6条 控制室内控制屏的布置,可采用Γ形、Π形或直列形布置。当正面的控制屏数量超过7台时,宜采用弧形布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