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电气部分

第一节 水电站与地区电网的连接

第5.1.1条 水电站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电力系统设计要求,合理确定本水电站的送电点、输送电压、出线回路线,输送容量(包括穿越功率)及其运行方式。

如所处地区尚无地区电网时,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电力系统远景规划,考虑将来与电网连接的可能。

第5.1.2条 对梯级水电站或水电站群,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设置联合升压开关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