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系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号通知,由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并由湖北省水利局和湖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会同原国家林业总局、湖南省林业设计院等有关设计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中小型水电站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作了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小型水电站的建设经验,并进行了有关专题的测试工作。同时,根据我国小水电站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的特点和在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的基础上,编写本规范文稿,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设计、科研、生产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六章三十六节和一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水文、水利及水能,工程总体布置及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电气部分,闸门、拦污栅和启闭设备等。 本规范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若发现有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函告湖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抄送我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以供下次修订时参考。 水利电力部 一九八四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