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7.1一般技术要求

7.1.1 废物箱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7.1.2 废物箱由顶盖(板)、箱(筒)体、底座(或支架)等构成。设计应结构合理,造型美观,性能可靠;应提高产品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水平。

7.1.3 箱本主体形状宜为简单几何体。

7.1.4 废物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一定外力碰撞、挤压下不得有明显的变形。

7.1.5 废物箱顶盖(板)上不允许制作或附加痰盂盒、烟灰缸,顶盖应光滑、不积水。

7.1.6 用塑料袋贮存废弃物的废物箱,应在箱体内设安放塑料袋的容器或固定塑料袋的装置。保证塑料袋安放、取出方便。

7.1.7 箱体底部不应积水。

7.1.8 投入口应设在箱体的侧面。

7.2 材料及加工

7.2.1 选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 铸铁废物箱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以及JB1644的有关规定。

7.2.3 焊接件焊后应达到图纸要求,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得有烧穿、裂纹、气孔、夹渣等明显缺陷。

7.2.4 箱体及顶盖外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毛刺和明显的裂纹、砂眼等缺陷。

7.2.5 投入口、排除口边缘应光滑无毛刺。

7.2.6 碳素钢、铸铁的废物箱内外表面应涂防腐蚀油漆或采用不易腐蚀、阻燃性高的材料处理,表面色调应与环境相协调,并且鲜明,不得有皱纹、气泡、脱落等缺陷。

7.2.7 可在箱体中部位置用与箱体颜色对比明显的油漆标出“废物箱”字样。

7.2.8 应在箱体明显位置绘制废物箱的图形标志,并符合CJ28.1中3.7条的规定,其边框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0mm,图形标志的颜色应与箱体颜色对比明显。

7.2.9 排除口门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应漏废弃物,并开关灵活。

7.3 废物箱的安装及固定

7.3.1 组合式废物箱连接应牢固可靠。

7.3.2 固定式废物箱宜用地脚螺栓安装,安装应牢固可靠。

7.3.3 可移动式废物箱应放置在坚固、平坦的地面上,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不易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