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殉爆试验场和销毁场

13.1 危险品殉爆试验场

13.1.1 危险品殉爆试验场,宜布置在工厂的偏僻地带,并宜设置铁刺网围墙。试验场围墙距居民点、村庄等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距本厂生产厂房不应小于100m。

当危险品殉爆试验采用封闭式爆炸试验塔(罐)时,可布置在厂区内有利于安全的边缘地带。该试验塔(罐)距其他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应按表13.1.1确定。

表13.1.1试验塔(罐)距其他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3.1.2 当受条件限制时,危险品殉爆试验场可和危险品销毁场设置在同一场地内进行轮换作业,且应符合危险品销毁场的外部距离规定。作业地点之间应设置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高度不应低于3m。

13.1.3 一次最大殉爆药量不应大于1kg。殉爆试验场准备间距试验场作业地点边缘不应小于3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