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室外线路 12.6.1 35kV及以上的室外架空线路,严禁穿越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 12.6.2 1~10kV的室外架空线路,不应跨越A、B、D级建筑物。其轴线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A、B级建筑物不应小于电杆档距的2/3,且不应小于35m,距生产黑火药的A级建筑物不应小于50m。 2距D级建筑物不应小于杆高的1.5倍。 12.6.3 220/380V及以下的室外架空线路,不应跨越A、B、D级建筑物。 在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架设的220/380V及以下的室外架空线路,其轴线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A、B级建筑物不应小于杆高的1.5倍。 2距生产黑火药的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50m。 12.6.4 引入A、B、D级建筑物1kV及以下的低压线路,从配电端到受电端宜全长采用电缆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当全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2.6.5 引入生产黑火药厂房的1kV及以下的低压线路,从配电端到受电端应全长采用金属铠装电缆埋地敷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