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管道和设备的保温 第5.6.1条 凡管道和设备导致冷量损失的部位、将产生凝结水滴的部位和形成冷桥的部位,均应流行保温。保温层的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t2-t1)/(t2-t3)≤1+1/2λ.αw.d1.lnd1/d2 (5.6.1) 第5.6.2条 制冷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遇冷或吸湿后易产生变形、塌陷或降低强度的材料。 第5.6.3条 融霜用热氨管应保温。保温材料宜选用石棉及其制品。 第5.6.4条 保温层应设置隔汽层或防潮层。 第5.6.5条 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等处,应设置保温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