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


第5.4.1条   制冷设备应设下列安全保护装置:  

一、氨压缩机应设排气压力过高、吸气压力过低、油压差不足和电动机负荷超载等自动停机的装置;  

二、氨压缩机和冷凝器应设断水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应增设风机故障报警装置;  

三、氨泵应设断液自动停泵装置;  

四、各种压力容器应设安全泄压装置;  

五、低压循环桶、低压贮氨器、氨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液位报警装置。

第5.4.2条   库房宜设温度自控、遥测装置和温度自动记录装置。

第5.4.3条   冷风机宜设自动除霜装置,并应有风机故障报警装置。

第5.4.4条   氨压缩机房内宜设置专用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