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雷接地 第6.3.1条 覆土库、转运站的站台及站台库均属一类防雷建筑物,应设置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地下仓库伸到库外的排风竖井及其他突出物体也应有防雷措施。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3.2条 引至地下仓库、覆土库、转运站站台库的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宜全线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引入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进行防雷电感应接地; 二、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电杆铁横担架空线,但必须换接长度不少于50m的金属外铠装电缆埋地引入,其引入端电缆金属外皮应进行接地; 三、在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杆上应装设阀型避雷器并与电缆金属外皮、绝缘子铁脚等连接在一起进行接地; 四、在雷电频繁地区,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处应装改平时处于断开状态的隔离刀闸; 五、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 第6.3.3条 覆土库、转运站站台库的金属管线、金属门窗、钢屋架及其他金属装置以及突出在外面的金属物体均应做防雷电感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