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警卫建筑物结构

第5.5.1条 设在洞库区的警卫建筑物应采用砖混结构,墙厚度不得小于370mm,并应按本规范第5.4.4条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第5.5.2条 设在洞库前方0°~90°范围的警卫哨所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筒形结构,屋顶宜为球形。直径不宜小于2m,截面厚度不得小于300mm,内外面均配置不得小于Φ16间距200mm的钢筋网。有条件时,屋顶及哨所墙体周围宜覆土,其厚度不宜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