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的环卫事业起步较晚,城市生活垃圾磷的检测方法是个空白。本标准的检测方法是参照GB8172—1987《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中3.3的测定方法制定,但由于土壤和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和特性不同,为使城市生活垃圾磷的检测方法规范化、标准化,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规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藏闪、张范。 本标准委托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