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7.1 产品包装用牛皮纸或塑料薄膜,不使其外露。 包装标明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商标、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重量、检验员代号,并附部、配件明细单,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标志应符合GB191、GB6388的规定。
7.2 包装、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不准使产品受到抛摔、冲击、日晒、雨淋及摩擦等。
7.3 产品应储存在地面平整、温度低于40℃的仓库内,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距热源不得小于1m。若温度低于0℃,使用前必须在5℃以上的室温下放置2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