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水处理

5.0.1   敞开式系统补充水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补充水量、补充水的水质成份、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设计浓缩倍数等因素,并结合旁流水处理和全厂给水处理的内容综合确定。

5.0.2   密闭式系统的补充水,应符合生产工艺对水质和水温的要求,可采用软化水、除盐水或冷凝水等。当补充水经除氧或除气处理后,应设封闭设施。

5.0.3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0.3.1   敞开式系统  

Qm=Qe+Qb+Qw   (5.0.3.1-1)  

Qm=Qe.N/(N-1)  (5.0.3.1-2)

5.0.3.2   密闭式系统  

Qm=α.V         (5.0.3.2)
式中α——经验系数,可取α=0.001。

5.0.4   密闭式系统补充水管道的输水能力,应在4~6h内将系统充满。

5.0.5   补充水的加氯处理,宜采用连续投加方式。游离性余氯量可控制在0.1~0.2mg/L的范围内。

5.0.6   补充水应控制铝离子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