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流水处理 4.0.1 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旁流水处理设施: 4.0.1.1 循环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受到污染,不能满足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4.0.1.2 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需要采用旁流水处理以提高设计浓缩倍数; 4.0.1.3 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 4.0.2 旁流水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结合去除的杂质种类、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4.0.3 敞开式系统采用旁流过滤方案去除悬浮物时,其过滤水量可按下式计算:公式 4.0.4 敞开式系统的旁流过滤水量亦可按循环水量的1%~5%或结合国内运行经验确定。 4.0.5 密闭式系统宜设旁滤处理设施,旁滤量宜为循环水量的2%~5%。 4.0.6 当采用旁流水处理去除碱度、硬度、某种离子或其它杂质时,其旁流水量应根据浓缩或污染后的水质成份、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和旁流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要求等按下式计算确定: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