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阻垢和缓蚀

3.4.1   循环冷却水的阻垢、缓蚀处理方案应经动态模拟试验确定,亦可根据水质和工况条件相类似的工厂运行经验确定。当做动态模拟试验时,应结合下列因素进行:

3.4.1.1   补充水水质;

3.4.1.2   污垢热阻值;

3.4.1.3   腐蚀率;

3.4.1.4   浓缩倍数;

3.4.1.5   换热设备的材质;

3.4.1.6   换热设备的热流密度;

3.4.1.7   换热设备内水的流速;

3.4.1.8   循环冷却水温度;

3.4.1.9   药剂的允许停留时间;

3.4.1.10   药剂对环境的影响;

3.4.1.11   药剂的热稳定性与化学稳定性。

3.4.2   当敞开式系统换热设备的材质为碳钢,循环冷却水采用磷系复合配方处理时,循环冷却水的主要水质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3.1.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1   悬浮物宜小于10mg/L;

3.4.2.2   甲基橙碱度宜大于50mg/L(以CaCO3计);

3.4.2.3   正磷酸盐含量(以PO3-4计)宜小于或等于磷酸盐总含量(以PO3-4计)的50%。

3.4.3   当采用聚磷酸盐及其复合药剂配方时,换热设备出口处的循环冷却水温度宜低于50℃。

3.4.4   当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处理采用含锌盐的复合药剂配方时,锌盐含量宜小于4.0mg/L(以Zn2+计),pH值宜小于8.3。

  当pH值大于8.3时,水中溶解锌与总锌重量比不应小于80%。

3.4.5   当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处理采用全有机药剂配方时,循环冷却水的主要水质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3.1.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4.5.1   pH值应大于8.0;

3.4.5.2   钙硬度应大于60mg/L;

3.4.5.3   甲基橙碱度应大于100mg/L(以CaCO3计)。

3.4.6   当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有铜或铜合金换热设备时,循环冷却水处理应投加铜缓蚀剂或采用硫酸亚铁进行铜管成膜。

3.4.7   循环冷却水系统阻垢、缓蚀剂的首次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Gf=V.g/1000   (3.4.7)

式中Gf——系统首次加药量(kg);
g——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药量(mg/L)。

3.4.8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时,阻垢、缓蚀剂的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Gr=Qe.g/[1000(N-1)]  (3.4.8)
式中Gr——系统运行时的加药量(kg/h);
Qe——蒸发水量(m3/h)。

3.4.9   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时,缓蚀剂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Gr=Qm.g/1000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