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敞开式系统设计

3.2.1   循环冷却水在系统内的设计停留时间不应超过药剂的允许停留时间。设计停留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Td=V/(Qb+Qw)  (3.2.1)

式中Td——设计停留时间(h);
V——系统容积(m3)。

3.2.2   循环冷却水的系统容积宜小于小时循环水量的1/3。当按下式计算的系统容积超过前述规定时,应调整水池容积。

     V=Vf+Vp+Vt  (3.2.2)
式中Vf——设备中的水容积(m3);
Vp——管道容积(m3);
Vt——水池容积(m3)。

3.2.3   经过投加阻垢剂、缓蚀剂和杀菌灭藻剂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不应作直流水使用。

3.2.4   系统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   循环冷却水回水管应设置直接接至冷却塔集水池的旁路管;

3.2.4.2   换热设备的接管宜预留接临时旁路管的接口;

3.2.4.3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管管径、集水池排空管管径应根据清洗、预膜置换时间的要求确定。置换时间应根据供水能力确定,宜小于8h。当补充水管设有计量仪表时,应增设旁路管。

3.2.5   冷却塔集水池宜设置便于排除或清除淤泥的设施。集水池出口处和循环水泵吸水井宜设置便于清洗的栏污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