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注明下列产品标志: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或标记;

c)制造厂名或商标;

d)制造日期或编号;

e)标准代号。

7.1.2 包装箱和箱面标志应符合GB6388的规定。

7.2 包装

7.2.1 产品应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进行包装。

7.2.2 包装箱应具有足够强度,并有防潮措施。

7.2.3 箱内产品应保证其相互间不发生窜动。

7.2.4 产品装箱后,箱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3 运输、贮存

7.3.1 装运产品的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物。

7.3.2 门窗运输时应轻抬、缓放,防止挤压变形及玻璃破损。

7.3.3 产品应存放于仓库中或通风干燥的场地,严禁与腐蚀性介质接触,并防止雨水浸入。

7.3.4 产品存放时不应直接接触地面,底部应垫高100m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