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拌和物运输
6.3.1 拌和物在运输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坍落度损失和防止离析。当产生拌和物稠度损失或离析较重时,浇筑前应采用二次拌和,但不得二次加水。 6.3.2 拌和物从搅拌机卸料起到浇入模内止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45min。 6.3.3 当用搅拌运输车运送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因运距过远或交通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时,可采取在卸料前掺入适量减水剂进行搅拌的措施,满足施工所需和易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