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艺
6.1一般要求
6.1.1 大孔径骨料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轻骨料混凝土的泵送施工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1.2 轻骨料进厂(场)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GB/T17431.1—2)的要求进行检验验收,对配制结构用轻骨料混凝土的高强轻骨料,还应检验强度等级。
6.1.3 轻骨料的堆放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轻骨料应按不同品种分批运输和堆放,不得混杂;
2轻粗骨料运输和堆放应保持颗粒混合均匀,减少离析。采用自然级配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并应防止树叶、泥土和其他有害物质混入;
3轻砂在堆放和运输时,宜采取防雨措施,并防止风刮飞扬。
6.1.4 在气温高于或等于5℃的季节施工时,根据工程需要,预湿时间可按外界气温和来料的自然含水状态确定,应提前半天或一天对轻粗骨料进行淋水或泡水预湿,然后滤干水分进行投料。
在气温低于5℃时,不宜进行预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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