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性能指标

4.2.1 结构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应按 表4.2.1 采用。

4.2.2 结构轻骨料混凝土弹性模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资料时,可按 表4.2.2 取值。

4.2.3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收缩值可按 下列公式 计算,且计算后取值和实测值不应大于 表4.2.3/2 的规定值。

4.2.4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徐变系数可按 下列公式 计算,且计算后取值和实测值不应大于 表4.2.4 的规定值。

4.2.5 轻骨料混凝土的泊松比可取0.2。

4.2.6 轻骨料混凝土温度线膨胀系数,当温度为0~100℃范围时可取7×10 - 6 /℃~10×10 - 6 /℃。低密度等级者可取下限值,高密度等级者可取上限值。

4.2.7 轻骨料混凝土在干燥条件下和在平衡含水率条件下的各种热物理系数应符合 表4.2.7 的要求。

4.2.8 轻骨料混凝土不同使用条件的抗冻性应符合 表4.2.8 的要求。

4.2.9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抗碳化耐久性应按快速碳化标准试验方法检验,其28d的碳化深度值应符合 表4.2.9 的要求。

4.2.10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抗渗性应满足工程设计抗渗等级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11 次轻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收缩、徐变等有关性能,应通过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