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方法 4.1 合格试验 卷扬机均应进行合格试验。 4.1.1 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4.1.2 卷扬机调试和跑合后,进行正、反转各不少于15min空载试验,并检查: a.运转和声响情况; b.操作系统、离合器、制动器、止动器动作情况; c.各紧固连接部分情况; d.润滑和密封情况。 4.1.3 连续批生产的卷扬机按GB2828—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对产品进行抽样(除4.2.2、4.2.3.2、4.2.4、4.2.5外)试验,采取二次抽样方案,按正常检查抽样,采用水平Ⅱ,并执行抽样检查转移规则,整机合格质量水平(AQL)定为2.5。 4.1.4 对非连续批的检查,方法及合格质量水平同连续批,但必须从检查水平Ⅲ开始。 4.2 型式试验 4.2.1 型式试验包括合格试验的内容。 4.2.2 质量及外形尺寸测量 a.称量整机质量(不包括钢丝绳),并应符合GB1955—86中3.15条的规定; b.测量整机外形尺寸。 4.2.3 载荷试验 载荷试验方法装置如图所示,在基准层上以钢丝绳额定拉力进行各项试验,当在非基准层上进行试验时,所加的试验载荷使卷筒产生的扭矩应与钢丝绳额定拉力作用在基准层上所产生的扭矩相等,钢丝绳速度要换算为基准层的数值。 4.2.3.1 噪声测量 测量噪声用GB3768—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中所规定的矩形六面体法。取五个测点,即距卷扬机前、后、左、右最外侧各1m处的(H+1)/2高度上四个点,及正上方(H+1)处一个点(H为卷扬机的高度,m)。 如所测得的声级最高与最低之差不超过5dB(A)时,则取其算术平均值;如大于5dB(A)时,按GB3768—83中6.4.3.2项及7.1条的要求测量和计算。 所测得的噪声值应符合GB1955—86中3.10条的规定。 4.2.3.2 整机效率的测定 整机效率为整机输出功率与电动机输入功率之比,以百分数表示。用拉力传感器(或拉力计)测量钢丝绳拉力,用无触点开关(或转速计)测定卷筒的转速,并记录卷筒的实际半径。公式 4.2.3.3 钢丝绳额定速度(V额)测定测取钢丝绳位移及其所需的时间,则: V额=60S/t(m/min) 式中: S——钢丝绳位移,m; t——对应钢丝绳位移所需的时间,s。 其结果与设计值允差不得超过设计值的±5%。 4.2.3.4 载荷下滑量测定 在塔架适当的位置上装一与制动器联动的行程开关,当载荷以额定速度下降时,触动行程开关,使制动器闭合,测载荷完全静止时载荷上触及行程开关那点至行程开关触头的距离。 其结果必须符合GB1955—86中3.12条的规定。 允许溜放的卷扬机可用目测检查。 4.2.3.5 降电压起动试验 将额定载荷吊在空中,在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0%时,必须能够从这种状态进行提升。试验应不少于三次。 4.2.3.6 静载试验 试验载荷取钢丝绳额定拉力的125%,起升至离地面200~300mm高度处,停留时间不少于10min,卸载后机器不得出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连接处松动及对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 4.2.3.7 动载试验 试验载荷取钢丝绳额定拉力的110%。试验不少于三次,起升高度在3m以上。进行起升、下降和制动试验。检验制动器工作情况,部件及连接件有无松动和破坏。 4.2.3.8 安全装置检查 a.限位装置,应安全、可靠; b.过载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其安全裕度为±10%。 4.2.3.9 温升试验 按所设计的载荷持续率进行运转,试验运行的时间应符合表1要求,并测量各部分的温度不得超过表2规定。 卷扬机经过以上试验后,要检查制动带与制动轮、离合器的接合面的接触状况,其接触斑点分布面积应不小于可接触面积的80%。 4.2.4 可靠性试验 通过可靠性试验,评定产品的可靠性特征量是否达到所要求的水平;检查产品技术性能稳定性和可靠度;检查零、部件的质量情况。 4.2.4.1 试验工况 以额定载荷进行反复起升试验,起升高度不小于5m。 4.2.4.2 可靠性循环次数 进行可靠性试验时,反复起升的基本循环次数Ni规定如下: a.快速卷扬机Ni ≥104次; b.慢速卷扬机Ni ≥6×103次; c.调速卷扬机若有n种工作速度,各档分别进行Ni ≥ 104/n次。 4.2.4.3 总工作时间 试验前应先测定每一试验循环的工作时间三次,取平均值。 完成可靠性试验所需的总工作时间: T0=(Ni·t)/3600(h) 式中: Ni——规定的可靠性试验循环次数,次; t——每一试验循环所需的工作时间(不包括间歇时间),s。 4.2.4.4 操作和保养 a.操作人员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b.按照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完成每日(班)的保养。 c.试验期间,卷扬机不允许带故障工作。 4.2.4.5 试验要求 a.按设计的载荷持续率进行试验,减速箱外壳温度每隔4h测一次。 b.在规定的可靠性试验的循环次数内,除弹性圈和钢丝绳正常磨损外,不允许更换其他零件。 c.在试验期间,钢丝绳由于正常磨损而进行的更换不算为故障,但更换钢丝绳所用去的时间应计入维修时间。 4.2.4.6 性能复试 可靠性试验后,必要时应进行性能复试,并将结果进行比较。 4.2.4.7 拆检 可靠性试验后,对整机进行拆检,并详细记录拆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分析,判明原因。 记录方式可采用文字、拍照或录像等。 a.清洁度检查:用清洗液清洗减速器内部零件及箱体内壁,把使用过的润滑油(脂)和清洗液用100目筛网过滤,将滤出的杂物烘干称量杂物重量。 b.拆检零、部件名称及检查项目见表3。 4.2.4.8 可靠性试验记录 可靠性试验应按附录A的要求写。 4.2.4.9 可靠性特征量及其评定 公式 4.2.4.10 对失效(故障)、失效(故障)次数计算方法的规定,修复时间、维护与修复的总时间、维护实施时间等的解释见附录B。 4.2.5 工业性试验 新研制的卷扬机必须进行工业性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30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