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施工
14.3.1 成孔应按设计要求、成孔设备、现场土质和周围环境等情况,选用沉管(振动、锤击)或冲击等方法。
14.3.2 桩顶设计标高以上的预留覆盖土层厚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1沉管(锤击、振动)成孔,宜为0.50~0.70m;
2冲击成孔,宜为1.20~1.50m。
14.3.3 成孔时,地基土宜接近最优(或塑限)含水量,当土的含水量低于12%时,宜对拟处理范围内的土层进行增湿,增湿土的加水量可按 下式 估算:
应于地基处理前4~6d,将需增湿的水通过一定数量和一定深度的渗水孔,均匀地浸入拟处理范围内的土层中。
14.3.4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的施工顺序,当整片处理时,宜从里(或中间)向外间隔1~2孔进行,对大型工程,可采取分段施工;当局部处理时,宜从外向里间隔1~2孔进行;
2向孔内填料前,孔底应夯实,并应抽样检查桩孔的直径、深度和垂直度;
3桩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1.5%;
4桩孔中心点的偏差不宜超过桩距设计值的5%;
5经检验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向孔内分层填入筛好的素土、灰土或其他填料,并应分层夯实至设计标高。
14.3.5 铺设灰土垫层前,应按设计要求将桩顶标高以上的预留松动土层挖除或夯(压)密实。
14.3.6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理成孔及回填夯实的质量,并应做好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勘察资料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查明情况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4.3.7 雨季或冬季施工,应采取防雨或防冻措施,防止灰土和土料受雨水淋湿或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