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辽宁省城乡建设厅建筑标准化办公室、沈阳市房产钢窗厂、鞍山市建筑钢窗厂、沈阳金属门窗厂、铁岭钢窗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桑坚楹、王润治、王庆义、段登光、王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