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器件位置

5.1 电梯操作器件的安装位置距地板面的高度应不大于1800mm。

5.2 为坐轮椅的残疾人设计的电梯,自动操纵所必须的操作装置和报警装置应安装在侧壁上。距地板面900至1200mm之间,距前、后壁不得小于400mm(对于傍开门电梯,应安装在碰柱一侧的壁上)。

5.3 在这些限制范围内,制造厂可根据需要布置操作装置,但本标准建议将报警按钮安装于最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