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位置、建筑和公用设施

5.1 位置

实验室的位置应根据检测站(室)和配气站(室)的占地面积、周围环境、输气管道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a)实验室的位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要求。

b)实验室应有较好的朝向,并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c)实验室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其他通风不良的场所。

d)检测炊用燃气大锅灶、中餐燃气炒菜灶等公用燃具的热工实验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一层。

e)实验室的位置选择应考虑给水、排水、供电和供燃气的方便。

f)实验室应考虑扩建的可能性。

5.2 建筑

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本着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满足工艺设计要求,保证设备和管道安装、运行和维修方便,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筑形式和结构应有利于防毒和防爆。

1)通风条件良好,在容易聚集燃气的部位应设置花格孔墙或百叶窗。

2)应设置泄压面,实验室内自重不超过120kg/m 2 的轻质屋顶、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可作为泄压面。

3)净高应大于3.4m。

b)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其他要求:

1)实验室的门、窗应向外开,实验室应有通过最大被检设备的门。

2)实验室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隔热、防寒措施。

5.3 采暖和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