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燃气燃烧器具实验室—技术通则》是指满足产品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所必备的技术条件。规定这些通用的技术条件,既可满足实验室设计需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又可满足产品检测需要,促进产品标准的贯彻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勇、刘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