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具试验装置技术条件

3.1燃 具试验气华白指数、燃烧势测定装置试验气的热值应使用热值仪测定;试验气的成分应使用色谱仪或吸收式气体分析仪测定;试验气的相对密度可使用气体密度
计测定。色谱仪应是装有热导池鉴定器、双气路、带有气体进样阀的色
谱仪。

3.2 直排式燃具热工试验装置(图C1)

直排式燃具热工实验装置上可进行下列试验:

———燃具热流量试验

———燃具燃烧工况试验

———燃具热水性能试验

———燃具水路耐压试验

———燃具点火性能试验

———燃具安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图C1中的烟气分析仪是烟气成分分析仪表;交流、直流调压器为待测燃具的试验电源;多笔数据记录仪为记录热水温度、冷水温度、冷水流量、燃气压力等参数用。

3.3 自然排气式燃具热工试验装置(图C2)

在燃具进行热流量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后,把燃具安装到图C2试验装置上,其试验项目同3.2。

自然排气式燃具热工试验装置的垂直烟道和水平烟道的烟道直径,应采用燃具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烟道直径。

装置中的插板阀A关闭,插板阀B打开时,燃具做无风条件下燃烧工况试验及其他试验。插板阀A打开,插板阀B关闭时,燃具做有风条件下燃烧工况试验。

装置中D、F插板阀关闭,E、C插板阀打开时,燃具做向下吹风时燃烧工况试验。D、F插板阀打开,E、C插板阀关闭时,燃具做向上抽风时燃烧工况试验。

3.4 强制排气式燃具热工试验装置(图C3)

强制排气式燃具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最短排气管进行热流量试验、气密性试验和3.2试验项目后,按GB6932—94中表11安装不同长度排气管,进行无风条件下燃烧工况试验。

由于强制排气式燃具分为带防逆风罩和不带防逆风罩两类,所以强制排气式燃具热工试验装置中的排气管,应采用燃具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排气管直径。

强制排气式燃具有风条件和堵塞试验应把燃具排气管插入装置中的调压箱内进行试验,排气管应为产品说明书要求的最长状态。试验时78Pa压强为静压,相当于11m/s风速时的风压。排气管与调压箱的连接可采用胶带密封。调压箱上的插板阀应能缓慢地调节箱内压强,排气风帽的排烟方向应与调压箱长度方向一致。

3.5 平衡式和强制给排气式燃具有风试验装置(GB6932—94中图15)

平衡式和强制给排气式燃具在进行热流量试验、气密性试验和3.2试验项目后,将燃具安装到GB6932—94中图15所示有风试验装置上。

安装燃具的旋转试验台应能做左右各90°的旋转。

安装燃具的壁面是个面积大于3m 2 的垂直木壁,中间是可拆卸的木板。燃具安装在木板上,燃具烟道出口末端安装中心正好是垂直壁中心点,从壁面伸出的给排气筒和风帽长度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

吹风装置的风口面积应是边长大于0.9m的方形或直径大于0.6m的圆形风口。吹出的风应是层流,无大的残留旋涡,应精心设计导流板。

风速测定应按测速环5点平均值计算,各点风速应控制在试验风速±10%范围内。

有风试验是模拟住宅安装条件的试验项目,墙面大的楼房,风总是沿墙面吹的,只有安装在墙角的燃具,才会受到各方向的风吹,所以试验时应注意观察不同风向时,对燃具燃烧工况的影响。

3.6 安装在共用烟道上的燃具热工试验装置(图C4)

安装在共用烟道上的燃具进行热流量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后,把燃具安装在图C4装置上,其试验项目同3.2。

装置是一个由280mm×400mm矩形风道组成的系统,用轴流风扇进行气流循环,循环气流和风速用一组插板阀控制,调节插板阀可使风道处于封闭或开放状态,也可处于半封闭半开放状态。

左面为产生污染用热水器,热水器的燃烧用空气入口处,有插板阀控制风量。待测热水器安装在风道另一面,距下风道应大于2m,距上风道应大于1m。待测热水器安装的风道上的对面风道壁上,装有可拆卸的检测板,板上安装有烟气采样器、热电偶和压力计。

安装在共用烟道上燃具缺氧燃烧工况试验,是模拟烟道上安装的燃具全部工作状态下和外界风影响下,共用烟道内烟气被稀释时的条件试验。

3.7 室外安装燃具有风试验装置(GB6932—94中图18)室外安装的燃具在热工试验台上进行燃具热流量试验、气密性试验及3.2试验后,将燃具安装到GB6932—94中图18有风试验装置上进行试验。

吹风装置的风口边长应是大于1.5m的方形,风束应能覆盖燃具的给气口和排气口。

安装燃具的回转试验台壁面高度应大于2m,可动壁的调节距离应大于0.15m。

吹风装置吹出的风应是层流,无大的残留旋涡,应精心设计导
流板。

试验风速应取5点风速平均值。各点风速应控制在试验风速的±10%范围内。

3.8 燃具气密性试验装置(图C5)燃具气密性试验应采用图C5所示的标准容积式检漏仪或同等以上精度的其他检漏装置。

检漏仪的读数精度应小于0.5mL,检漏前应有5min平衡时间,检漏时应记录实验温度和大气压条件,泄漏量应换算为0℃,101.3kPa标准条件下的泄漏量。

燃具工厂零部件和工序检漏可使用U形压力计、数字压力表或压差检漏仪,检漏时间可小于5s。

3.9 燃具表面温升和异常温升试验装置(图C6)燃具表面温升试验应使用图C6所示的表面热电偶温度计。

热电偶的有效性鉴别方法,是将热电偶头上涂少许油脂,使电偶垂直压在玻璃表面上,施力为4N±1N。在烧杯中水沸腾条件下,热电偶显示温度值为85℃±3℃时电偶合格。电偶与玻璃的接触时间应大于150s。

测定时应记录实验室的温度,实验室的标准温度为35℃,应控制实验室的风速小于0.1m/s。安装燃具的木壁、木台试验装置应符合GB/T16411—1996中图3、GB16410—1996中图3和本标准图C6.1的要求。木壁高度应大于1m,侧壁高度相同,顶壁可以上下移动。侧壁为松木板,厚度为30mm。

底面为松木板加橡木板,中间为0.5mm厚的毛毡,总厚度50mm。检测壁面内热电阻(偶)温度,宜用微机采样、记录。

强制给排气式燃具和平衡式燃具异常温升时,测温采样位置如图C6.2、图C6.3所示。

3.10 燃具熄火保护和安全时间试验装置(图C7)燃具熄火保护试验时,应用与燃气压力相同的空气进行熄火操作,在燃具熄火或再点火时记录安全时间。空气与燃气电磁阀应靠近燃具,以减小动作滞后,电磁阀的切换可用手动或自动进行。

3.11 直排式燃具防止不完全燃烧保护试验装置(图C8)直排式燃具防止不完全燃烧保护试验装置应采用外循环烟气型式,循环烟道上应有烟气冷却系统,使检测室温度小于40℃,防止产生严重结露。

装置宜记录检测室循环气和烟气中CO、CO2、O2浓度的变化,检测室中不同位置的氧气分析精度应小于5%,试验装置宜带有燃具火焰离子电流及热电偶电势输出接口。

3.12 燃气采暖炉热辐射试验装置(图C9)燃气采暖炉热辐射试验装置中的热传感器到采暖炉辐射面中心处的直线距离为1m。

辐射传感器不应嵌入圆形支架内,要悬空安装。

辐射热传感器的测量波长范围应能覆盖采暖炉辐射的波长范围,应对装置准确度进行校正。

实验室内应没有影响试验的气流,装置的测量精度应小于5%,试验装置的旋转臂转速应是可调节的,热辐射传感器数据的采样和记录宜采用微机。

3.13 灶具、烤箱等吹风试验装置(图C10)

灶具、烤箱等燃具应安装在能做360°旋转的试验台上。为获得稳定的层流风束,吹风装置吹风口应加装格栅导流板。试验时控制气流速度为1~1.2m/s的测试点,是灶具或烤箱
的几何中心点处。

3.14 燃具电子控制器可靠性试验装置(图C11)

燃具电子控制器可靠性试验箱的体积应能同时对32台以上电子控制器进行可靠性试验。试验箱应能调节温度和湿度,试验箱应装有气体搅拌风扇。程序控制盘应能调节待测电子控制器电源和进行工作程序设定、状态显示。

3.15 机械式燃具耐用性试验装置(图C12机械手)

装置的推、拉、转动应模拟人手动作,推拉力应比燃具旋塞工作力高30%~50%,转动线速度应小于100mm/s。装置应能前、后、左、右移动机械手,并有锁紧功能,保证试验过程中不会产生额外应力。装置应具有可调工作程序,以适应不同燃具的要求。装置系统的部件寿命应大于500万次,装置的噪声应小于70dB。

3.16 水控自动点火燃具耐用性试验装置(图C13)

水控自动点火燃具耐用性试验装置,试验时应限制水的硬度小于25度(25×10mgCaCO3/d 3 )。装置应有熄火保护、报警并自动切断燃气供给功能。

3.17 燃具过热保护耐用性试验装置(图C14)

装置应按大于2次/min的速度作冷风、热风循环操作,高温点应调节到满量程的2/3区域内。对双金属温控器应使触点动作一次。

3.18 机械式直排燃具防止不完全燃烧保护耐用性试验装置

机械式直排燃具防止不完全燃烧保护耐用性试验装置原理与图C12相似,检测室容积可减小到使燃具在燃烧1min时,使防止不完全燃烧保护动作,再经过1min循环换气后,连续进行循环操作。

检测室内应安装开闭燃具用的机械手,机械手的动作和循环烟道插板的切换,应由程序控制器控制。

3.19 水控压差阀、电磁阀耐用性试验装置

水控压差阀应在0.1MPa水压下试验,电磁阀应在额定电压下试验,试验速率应为15~20次/min。电磁阀试验时应安装在卡具或总成上进行。对直流电磁阀,试验装置应有电压或电流输出接口。

3.20 水流开关、微动开关耐用性试验装置

水流开关应模拟实际工作状态,每次应使开关动作一回。微动开关试验时应模拟实际工作状态或使用缓冲气缸并用弹簧减力,每次使微动开关动作一次。

3.21 燃具电镀件、涂漆件耐盐雾试验装置

燃具电镀件、涂漆件耐盐雾试验应使用耐盐雾试验机,其试验箱温度应在(35℃~45℃)±2℃范围内可调,相对湿度≤98%RH可调,盐雾沉淀量1~2mL/(80cm2·h)。

3.22 燃具橡胶膜片、垫圈等部件耐燃气性能试验装置

燃具橡胶膜片、垫圈等部件耐燃气试验装置应符合GB/T16411—1996中图4的要求。

试验装置的总重量应小于0.9kg,用1kg天平称量,天平精度应小于2mg。

3.23 燃具浆状密封油脂耐燃气试验装置

燃具浆状密封油脂耐燃气试验装置应符合GB16411—1996中图5的要求,使用化学分析用的 Φ 12mmU形玻璃干燥管做试验容器,试验用的丁烷气可用液化石油气底瓶气代替。

3.24 燃具电气性能试验装置

燃具检测试验室应有专门的燃具电气试验台,在无特殊要求时,电气试验应在燃具试验室标准条件下进行试验。试验时应记录实验室的温度和湿度条件,试验用交流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为±1%。燃具在电气试验台上进行下面试验:

———耐电压试验

———耐冲击电压试验(图C15)

———绝缘电阻和泄漏电流试验

———电源电压切断和低落试验

———辐射干扰试验

———试验指试验

———电功率试验

———线圈温升试验

———安全时间试验

———断路和短路试验

3.25 燃气采暖器、烤箱等燃具烟气采样器见图C16

燃气热水器烟气采样器见图C17。

自然排气式燃具排气采样和测温点见图C18。

平衡外壁式燃具和平衡隔间(室式)燃具烟气采样和测温点见图C18.1、图C18.2。

平衡式燃具和强制给排气式燃具烟气采样点及测温点见图C19。

3.26 本标准中未列入的试验装置和仪器,应按各类燃具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