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十四条 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站的分类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第三十五条 在制定消防站建设规划,评估消防站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建筑安装投资和建设工期可参照 表9 确定。

第三十六条 消防站车辆装备和各类器材的投资,应根据其配备的标准,按实际价格确定。在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参照 表10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