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员配备
第三十二条
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和其他人员配备,应符合
表8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