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对外文化学术交流的发展,近年来向我国高等学校派遣留学生的国家和来华留学生人数日益增多。为加强来华留学生生活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合理控制建设水平,我委自一九八九年起着手编制《高等学校来华留学生生活用房建设标准》,并于一九九○年正式列入国家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

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工作中,编制组在进行了典型调查研究、总结我国现有来华留学生生活用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保证留学生对生活用房的基本需要而制订。

在制订过程中还较广泛地征求了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的意见,最后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五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内容、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指标、建筑结构与装修标准、设备标准与建筑造价指标等。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我委计划建设司(北京大木仓37号,邮政编码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1年11月4日